《贯彻落实三项法规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建设》
中共中央公布了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、《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》、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》。
一个《条例》,两个《规定》紧扣现实问题,直指时弊。它像三把利剑,威慑庸官、贪官,成就廉政、勤政的官员;它是挂在耳边的警钟,震魂荡魄,使各级官员的执政之路如履薄冰。若要在薄冰上显现执政能力、施展政治才华,正确认识、认真学习、坚决贯彻落实三项法规制度就是第一步。
《问责制》是用倒逼机制使官员们提高执政能力,从而不被问责;
《巡视条例》是官员们的政治医生,治未病、治小病,健康政治生命;
《廉洁从业》的最大受益者是企业领导者,它锁住了危险的“第一次”。
为使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、更好地贯彻落实三项法规制度,中央党校求索音像出版社组织了中共中央党校、中国人民大学、求是杂志社三大部门的专家设置了这套讲座。
在讲座中,中央党校的傅思明教授告诉我们:问责谁?问什么?什么责?什么时候就可以将权力交给你的下级;问责文化在问责时起的作用;结果问责、副职问责、连带问责的道理;运行机制的四大责任;不被问责的两条“戒律”。
在讲座中,人民大学的毛昭晖主任告诉我们:《条例》是悬在“一把手”头上的“尚方宝剑”。分析了《条例》从静态监督到动态监督;从同级监督到下管两级的深度监督;从案件监督到全面监督;从同体监督到异体监督;从线性监督到立体监督的特质,怎样理解政治纪律监督、廉政勤政监督、决策监督、组织监督、干部任用监督的“五位一体”,告诉我们如何让纪检机关不再“戴着镣铐跳舞”,如何认识巡视组的“识人权”,如何处理巡视与被巡视的关系。
在讲座中,求是杂志社的黄苇町研究员告诉我们:
《规定》的针对性是很强的;为什么不允许由一个人同时担任董事长、总经理;不能将决策权、批准权、监督权和制约权同时集中在一个人手中;为什么不要喜欢当老板;为什么不要和企业主拉拉扯扯;什么叫“一家两制”;怎样认识“红颜祸水”;他告诉我们:不能漠视职工正当要求,侵害职工合法权益;“经济能人”不等于反腐英雄
;国企领导干部的道德操守从何而来;民主是腐败的克星。
我们要积极解读三项法规,吃透三项法规精神,坚决贯彻落实三项法规,向人民负责,向党负责,向自己负责。不断提高执政能力。
《贯彻落实三项法规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建设》目录介绍
第一讲:官员问责制的理论与实践--《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》解读
主讲人: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 傅思明
一、官员问责:走向制度化
二、官员问责:原则和规则
三、官员问责:运行机制
四、如何做才不被问责
第二讲:完善我国监督体制的核心制度――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(试行)》解读
主讲人: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
毛昭晖
一、从反腐倡廉建设长期性、复杂性和艰巨性视角审视“巡视工作条例”的功能
二、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(试行)》的核心要义
三、巡视工作制度的完善与相关制度的配套
第三讲:实现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助推力——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》解读
主讲人: 求是杂志社研究员、红旗出版社原副总编辑
黄苇町
一、深刻认识《规定》的特点和出台背景
二、坚持和完善廉洁从业行为规范
三、加强民主监督、预防为先、落实责任
四、 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《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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